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公安西青分局人身伤害程度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D-TJ21-04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西青分局人身伤害程度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门11层1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TJ21-040
项目名称:公安西青分局人身伤害程度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60 |
60 |
其他社会服务 |
损伤程度鉴定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以及津财采〔2019〕1 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 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临床鉴定,且法医临床鉴定项目中需包含损伤程度鉴定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6.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内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到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门11层1101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门11层招标部。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门11层11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门11层11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联系方式:刘队 13820582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门1101
联系方式:022-83974080-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83974080-624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1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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