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医院住院综合楼改造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FYJZ-ZC-2021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医院住院综合楼改造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JZ-ZC-2021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医院住院综合楼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7603万元
最高限价:181.7603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181.7603 |
181.7603 |
房屋修缮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医院住院综合楼改造修缮项目(具体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具备投标资格;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开标前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若由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5日到 2021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网上领取文件。须提交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近30日内的社保缴纳凭证 携带以上资料,发送至fangyuanjianzhu01@163.com邮箱,邮件主题FYJZ-ZC-2021004领取文件,并致电项目负责人,待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领取磋商文件等手续。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MIG金融大厦B座120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MIG金融大厦B座12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绿荫西路与白台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22-69561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MIG金融大厦B座1203
联系方式:022-6521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65215155
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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