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技术业务用房及交警支队办公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1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技术业务用房及交警支队办公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1-B-0114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技术业务用房及交警支队办公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2808万元
最高限价:215.2808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
176.2007 |
176.2007 |
装修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第2包 |
否 |
39.0801 |
39.0801 |
装修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本项目须配备建造师一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5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0年05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到 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6959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老师
电 话:18722270433
采购文件下载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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