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母胎中央监护系统采购(21A01395)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母胎中央监护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见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A01395 采购执行编号:DZCG21070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母胎中央监护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元 | 1.0 | 套 |  |  最高限价总计:6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0月27日 至 2021年11月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见采购文件。 方式或事项: 四、响应文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3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3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3日 10:00 询价地点: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向洁 采购人电话:13368209876 采购人地址:二环南路107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3760737 43726735 代理机构地址: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洁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68209876 九、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母胎中央监护系统采购.doc(370.64 KB)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