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2711。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瑶海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 11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1年 11月24日上午10时止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别克牌小型轿车。车牌号:皖AGC234,发动机号:不详;里程数:164986km;注册日期:2011年4月11日;检验有效期止:2020年3月17日;评估价:18897元;起拍价:13228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895338283魏经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负责实施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标的物按产权登记处置,以车辆现状为准(违章罚款信息不详)。车辆有钥匙,具体情况以实地勘察为准,车辆的实际信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车辆外观、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车辆外观、是否事故、是否水泡、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车辆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是否能司法协执消除违章记录,请买受人自行咨询所属车管所。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相关手续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欠审、欠费、欠交强险车船使用税、交通电子违章罚款、违章扣分以及脱审、脱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及标的能否过户,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 月 13 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五日前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向本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 ”上报名并支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2021年12月9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暂存款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账号:3112310041591327496),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地址:瑶海区新海大道1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711
法院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15号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魏经理18895338283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D座1506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