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拍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2711。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拍卖公告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7日10时至2021年12月8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合蚌路北侧世宏#南泊湾小区1栋商铺10室
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合蚌路北侧世宏#南泊湾小区1栋商铺10室,产权证号:皖(2018)定远县不动产权第0008769号;房产建筑面积:157.64平方米;登记时间:2018.8.13;竣工时间:2018.8.13;规划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不详;所在层/总层数:1-2/7。
评估价:1112900元,起拍价:77903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财产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划拨性质不动产可能需要额外税费,请自行与不动产部门、税务部门了解。如标的内有老人、儿童、危重病人、生活无法自理人员等,迁出交付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本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住宅所在地的房管局。如因限购政策造成拍卖无法过户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买受人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及被执行人各自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增益金均由买受人缴纳)。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户名: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暂存款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账号:3112310041591625232);拍卖余款须在2021年12月2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1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合肥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收费标准:收取2%的贷款担保费用,其他所有服务免费办理。
联系人:赵女士:0551-62692398/19956511066(工作时间)
备注:为保障您的贷款资质审核周期,请于竞拍前至少一周联系我们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8楼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瑶海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案件承办法官周法官(清场负责人)电话:0551-65352772
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711
法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15号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魏经理18895338283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D座1506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