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21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高永昌罚金刑一案中涉案茅台6瓶(飞天)。具体信息如下。
二、名称:贵州茅台酒。规格型号:飞天,53°,500ml。喷码:200711302007-13 *****
三、咨询时间:自2021年11月20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该茅台酒经茅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真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因该酒在办案过程中多次搬移,包装、标签、证书等或无或遗失,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2、拍卖标的物属年份酒,可能存在不足量或挥发,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七、标的权属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发生转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成功后,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1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4436198),并在此时间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铜仁市东太大道26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56-59300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56-59300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