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鸡湖商务区发布”微信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PH2021-Y-C-002-001
项目名称:“金鸡湖商务区发布”微信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安排具备在新闻或政务类编辑岗位上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至少具有本科学历的专职政务编辑2名,其中1名须派驻于甲方所在地办公,负责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订阅号“金鸡湖商务区发布”的内容采集、编发工作,须实现工作日期间,每周编发4次,每次1条。如甲方对提供的专业编辑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认可,需及时提供替换人员。
2、合作期内,供应商须提供重大稿件加推服务,全年最多24次,每次1条。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安排项目经理1名,负责除内容编发以外的运营工作。
4、供应商需为提升微信内容质量,提供策划顾问服务并执行,共计12次。
5、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的工作特殊性、专业性,策划并执行2次微信线上活动(含活动所需奖品采购,奖品金额不超过2.5万元)。
6、根据甲方重点工作的宣传需求,在甲方提供精简版文案后,由成交供应商设计、制作相关工作类长图文或宣传海报,共计8次(其中长图文3次,节日海报5次)。
7、合作期间,成交商需建立备稿机制、三审制度等,确保甲方顺利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同时,保障信息播出安全。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4、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 CA 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 CA 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5、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 CA 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 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5日09: 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F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行,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响应单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5、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不需另行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技术支持
8.1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8.2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国际大厦18楼
联 系 方 式:0512-6988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金智普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明街288号星明大厦201室
联系方式:1899440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苏、刘晓
电 话:189944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