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庭镇鱼田花苑小区内电缆管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SZHJS2021-WZ-C-005
采购内容:金庭镇鱼田花苑小区内电缆管道工程
施工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报告为准)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本项目采购预算:叁佰壹拾万玖仟伍佰壹拾贰元伍角陆分(¥3109512.56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地址:吴中区金庭镇。
资金来源:财政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
(4)施工要求:
1)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2)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
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施工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报告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6)质保期:两年;
(7)报价要求: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响应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具有有效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11 月 16 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1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4.接收人:招标代理公司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最新规定执行。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4.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63715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联 系 人:陆斐
电 话:0512-66276343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701
联 系 人:陈超叶
电 话:0512-68250502
传 真:0512-66173822
邮政编码:215000
九、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