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1-WJ-C-072号
项目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零捌拾元整(¥1550080.00)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一)人员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巡查小组组员 |
2名 |
省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资料员 |
1名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增补人员 |
2名 |
省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二)巡查项目范围
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巡查的范围为所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开发区建设局尚未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或在开发区建设局备过案的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数量是动态的,合同执行期间所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开发区建设局尚未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或在开发区建设局备过案的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都在巡查范围内。
(三)巡查内容
1、建立第三方安全巡查机制制度。编制第三方安全巡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追踪整改制度、定期总结报告制度、巡查人员廉政制度等。对项目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通过查找问题、提出问题、跟踪整改问题形成PDCA循环,实现过程精品。
2、实体安全检查。依据JGJG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建厅(2018)378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江苏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文件对现场安全、重大危险源(大型机械设备爬塔作业检查除外)、危大工程进行巡查、施工现场和施工临时用房消防安全。聚焦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和施工工艺(如临边洞口、临时用电等)巡查。
3、人员履职巡查。对五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进行巡查,聚焦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4、安全资料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进行巡查。聚焦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施工方案(特别是危大工程)制定、审批、评审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情况。
5、巡查频次。突出重点,确保高频次巡查。中标人应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与采购人一起对巡查项目进行分级,一级项目(不少于项目总数1/3)确保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二级项目确保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三级项目确保2个月巡查不少于1次。项目巡查时限为取得施工许可文件到安监终止。
6、巡查反馈机制。中标人在巡查时在现场开具巡查问题告知单,提出整改建议,书面告知巡查对象,并上报开发区建设局,并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合,对于发现需立即停工整改的问题,应立即上报开发区建设局,对于拒不整改的项目,应立即上报开发区建设局及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7、成果要求。根据巡查结果形成咨询报告,包括日报、月报、年报等定期报告和专题咨询报告。报告应总结各项目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并配图片,并提出整改完善的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每一份成果报告必须由现场巡查人员集体签字确认并提供现场检查信息。
8、承担开发区建设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对开发区建设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中标人应快速响应(1小时内),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9、每年10月份须对项目范围内的企业组织的建筑安全培训,由成交单位聘请专家进行培训,费用包含在报价里面,服务期内至少培训1次。
10、合同期间每月月底或专项大检查的专家费用也包含在报价里面,由成交单位支付。
11、服务时限。服务时限约为13个月,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12月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2.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http://sz.jsggzy.jszwfw.gov.cn/wjqfzx/wjCity.html),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技术咨询人员:朱工,QQ:578897795,李工,QQ:2273574492,电话:0512-63985015。
3.报名流程:
3.1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3.2登录报名。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通过CA证书登录(CA证书将作为系统登录及响应文件加密解密的唯一工具)。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同时可下载磋商文件。
★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响应单位)的报名名称(CA用户名)与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响应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报名供应商只能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5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78897795,李工,QQ:2273574492,电话:0512-63985015
办理CA锁 CFCA: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 0512-69820844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CA办理咨询电话:
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
CFCA:18550096817 0512-81876166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1.纸本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9:30(北京时间)
2.网上响应文件和纸本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潘莉莉 朱晓芹 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勘察现场:无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根据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最新防疫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要求,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请进入交易中心场地人员严格执行《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
3.1所有参与交易的人员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应佩戴口罩,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身份状态核验:
(1)核验绿码,包括但不限于:
出示“苏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绿色的可进场参与交易。申请人员登录“苏周到”APP、“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进入红外线测温通道,依次进行体温检测,如遇监测报警,体温异常,体温异常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报上级部门,工作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
疫情防控常态化是当前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请交易各方积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交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防控措施将根据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违反上述防疫措施规定的,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由全部其(及其所代表的单位)自行承担。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供吴江区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方可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
(4)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2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组织好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维护好开评标公共秩序,保障现场交易项目顺利运行:
(1)所有参与交易人员在开评标过程中均应佩戴口罩,人员之间“隔空就座”,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开评标区域后严禁聚众聊天,服从现场组织和监管人员管理。
(2)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需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身份状态核验等有关工作。
3.3响应单位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单独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该表在项目结束后归档。
3.4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4.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6.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688号
电 话: 0512-63960707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庄天扬 朱晓芹 潘莉莉
电 话:0512-65238891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