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科技城道路工程用地报批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Z2021-N-C-006
项目名称:苏州科技城道路工程用地报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万元
采购需求:为改善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基础设施条件、完善路网,提高区域的空间品质和土地经济附加值,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开展苏州高新区14条路工程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即为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本次主要针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14条道路用地报批项目服务供应商进行招标,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招标服务范围为苏州高新区科技城14条道路用地报批工作,计划包括:苏州高新区14条道路用地报批工作。单个用地报批工作内容包括:编制用地报批材料,完成组卷工作,协助测算征地费用,办理报件各级流转及审查,获得用地批文。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二)登录报名
2.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绿色按钮登录后进行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函,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供应商报名以新系统解密为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在新系统报名的,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2.2响应单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联系电话:13914088964(软件客服)
<2>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磋商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若有质疑,则需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磋商保证金: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四、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30整(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涛霞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A座1610室
六、采购人: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范丽丽
联系电话:0512-66801270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培源路3号
七、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市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部:殷涛霞、刘秀萍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拒收到付件)
质疑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请贵单位下载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九、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市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