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编制太仓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F2021-CG-GXQ066
项目名称:编制太仓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750000元
采购需求:编制太仓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服务期限:2021年底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报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确保通过专家论证。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2021年11月18日起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80,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方式: 现场购买获取,购买时出具以下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填写登记表,否则不予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代理人);
售价: 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09日14:00时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9日14:0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支付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3、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按采购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为1.5%)。帐户名称: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太仓支行,账号:512904076410707。
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5、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人员登记表》、出示开标当日绿色苏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不能参加投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
联系电话:施彦清 0512-53595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联系电话:0512-53123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天慧
电话:0512-53123111
八、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招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