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破产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49
项目名称:破产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伍万贰仟玖佰元(¥20529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伍万贰仟玖佰元(¥2052900.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设计要求
1、架构设计要求
破产系统作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智慧法院为契机,在浏览器前端展现、流程定义、客户体验、前后端交互、服务端支持、系统集成、测试管理、数据分析、后台管理、安全管理、基础架构、网络等方面均需考虑互联网主流的发展趋势及满足相关规范与标准。 在前端设计与开发支持主流的Vue+H5的模式, 开发框架可以采用软件厂商自己的产品或第三方开发框架等。破产系统基础架构及网络,如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网络等应满足招标方设计及采购要求,安全要求满足招标方定义的规范。
2、一般设计要求
先进性:系统应采用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先进技术,采用先进的软件技术,采用先进的安全产品。软件系统的选择与开发应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具有易改造、易升级、易操作、易维护等特性。
经济性:系统的建设要考虑在数据存储、传输、容灾备份和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合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充分调研相关数据,合理计算交易数量,在系统设计时结合业务需求、实际条件,降低系统的投资,创造最优的工作效率,产生最好的系统效益。
前瞻性:系统总体架构和软件体系结构要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未来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变化,方便对新业务和新需求的扩展和支持,充分考虑移动业务量未来发展的需要,合理设计系统的规模,使之不仅能满足目前应用的需要,而且能适应将来的发展。
开放性:系统架构基于IT业界开放式标准,支持主流的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对系统中的各种网络协议、硬件接口、数据接口等进行统一规划,满足第三方软件的信息交互要求,为未来的系统扩展奠定基础。
灵活性与可扩展性:具备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的灵活性,具备支持业务功能的扩展、调整与重构的灵活性,具有良好的开发集成环境,能迅速、高效地进行开发。各项业务功能简练、明晰、实用。
阶段性:系统应充分考虑建设内容与工程实施时间的辩证关系,分期、分阶段实现,既保证总体目标的最终实现,又考虑阶段性目标的合理性。
安全性:提供完整的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完整的信息管理机制和控制手段;提供系统备份、数据恢复、事故监控和网络安全保密等技术措施。
可维护性:系统的可维护性将决定系统的运行成本,系统应具备方便灵活的管理手段。产品具备一定的自动更新服务功能,不需要用户频繁下载更新客户端软件。
具体项目技术参数与技术需求:详情见磋商文件。
项目服务期限: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破产系统所有功能的开发及测试,完成上线工作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0:00—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12月03日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3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人:张祺
联系电话:6855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92、0512-698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艳婷、方思然
电话:0512-69820892、0512-6982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