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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用车服务 (项目编号:HQZB-2021-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43424】号 发布时间:2021/11/26 10:15:43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商务科研服务
内容:  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河长制用车服务 (项目编号:HQZB-2021-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长制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1-050
项目名称:河长制用车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0 50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不给于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6%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对环境标志产品和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应优先采购。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21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收据或银行出具的具有明确缴费日期和缴费项目的回单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证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二)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方式: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5号银丰花园B座10楼
  联系方式:1502225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联系方式:022-2344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亦南
  电 话:022-2344887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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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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