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拍卖包含房屋价值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可移动价值。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法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2)标的物过户所涉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3)该标的物尚欠的相关全部费用(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 7日内即在 2022年2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623261058002455990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18744880110(严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 0851-27226544
法院地址: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