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广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等。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广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的“基础信息”栏中查询没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作为证明(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最终以评审时在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准。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除提供投标人的信息查询记录外,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并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3)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时间: 2022年07月25日 至 2022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须对参与投标所提交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的,采购人将依法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