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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天津机场边检站办公楼大厅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63881】号 发布时间:2022/10/18 5:46:49

项目编号: BHJJGP-ZFCG-2022-029
所在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建筑房产物业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天津机场边检站办公楼大厅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10月17日 17: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天津机场边检站办公楼大厅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2-029

项目名称:天津机场边检站办公楼大厅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84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84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按照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项目应配备人员:(1)具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不得缺页)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至 2022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预备会时间:2022年09月25日上午09:30;

投标预备会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09月25日上午10:30;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国际机场新航站楼机场大道2499号中国边检大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国际机场新航站楼机场大道2499号中国边检大楼        

联系方式:李警官 022-24907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联系方式:左璞玉 022-65293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璞玉

电 话:  022-65293156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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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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