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办事处咏酒巷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 12月 19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办事处咏酒巷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施工控制价的1.5%(施工招标控制价16417769.1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办事处咏酒巷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监理项目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服务期: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5.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12月 09日至2022年 12月 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注:以上证明资料(除营业执照外)查验原件并提供与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2月 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2月 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