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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75086】号 发布时间:2023/3/15 5:50:44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工程
内容: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8:58:30  打印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智能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JC-2023ZB0318(S)

1.2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智能化工程

1.3预算金额:139.65万元

1.4最高限价:139.65 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1.5采购需求: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1#楼报告厅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1.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7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提供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纸质文件: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件制作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内含商务标、技术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软件及excel版,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山门外麒西路6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52018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33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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