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明珠路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XH2023-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明珠路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4315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4315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明珠路办公楼房屋修缮工程,主要包含: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
1.装饰工程包含:①一层及屋顶层室内装修不做改动;②外墙涂料装饰拆除原涂料层,部分空鼓的地方拆除至抹灰层,重新抹灰、刷涂料;③内墙乳胶漆在原涂料基层上直接粉刷,不刮腻子;④拆除更换原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更换为108系类1.4mm铝合金型材,5+9A+5钢化中空玻璃窗,折旧部分抵扣工程价款;⑤拆除更换原室内木门;⑥二层卫生间及八层、九层小卫生间拆除后重新装修,地面新做防水、泡沫混凝土加高、贴300*300防滑地砖,墙面新做防水、贴300*600墙砖,顶面做铝扣板吊顶,贴其余卫生间不在本次范围内;⑦二至十一层盥洗室拆除后重新装修;⑧三层票证库房新增墙体为150mm加气混凝土砌块,其余楼层新增墙体均为轻质条板隔墙;⑨新增隔断为铝合金钢化玻璃隔断,顶部加金刚纱窗(另列清单);⑩厨房地面砖不拆除,在原基层上加300mm高泡沫混凝土、新做防水层、贴600*600防滑地砖,墙面贴300*600墙砖,顶面刷氟碳漆;?餐厅及五层中会议室木地板在原地砖基层上直接安装等。其余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安装工程包含:①给水管从接原有给水立管处开始计算,图纸所示内容全部计算;排水计算到2#砖砌隔油池;②卫生生洁具、厨房器具及阀门等均按图纸所示全部计算,2#砖砌隔油池及塑料检查井均已计算;③室内灯具及插座线从接原房间照明、插座回路开始计算;④室内灯具只计安装费及辅材,灯具甲方自行购买;⑤厨房位置配电箱及桥架已计算,配电箱进线工程量按系统图标注工程量100m计算;⑥更换的插座计算一次拆除,一次安装,其余新增开关插座均按图计算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含乡镇企业评定的);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C证、质量员具备有效证书、标准员具备有效证书,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具体退休年龄。3.4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3.5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方式: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有效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1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龙潭路20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877-2061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方式:0877-2688190、15334480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武、牛勤
电 话: 0877-2688190、1533448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