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程大道(南三环-四海路)西侧道路景观绿化带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鹏程大道(南三环-四海路)西侧道路景观绿化带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YZB-2023-081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59680.2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2 工期:30日历天
4.3 质量要求: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良好记录;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工程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发现弄虚作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备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园林绿化、林业、风景园林、城建、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城建(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专业。
5.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结束之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6.2出售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250462050@qq.com(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6.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 1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九、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开区朝凤路26号管委西办公区南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916363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郜女士 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258838 1813778699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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