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富鑫公寓、山顶公寓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翻新改造项目空调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富鑫公寓、山顶公寓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翻新改造项目空调集中采购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富鑫公寓、山顶公寓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翻新改造项目空调集中采购。
2.2项目概况:豫康二三标、豫康七标、富鑫公寓、山顶公寓共计拟采购空调9284台。第一批次空调需求:豫康二三标(14栋)、豫康七标(39-43、45栋)、富鑫公寓(2-4、8-10栋),数量3296台;其它批次需求量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说明:豫康二三标12、13、20栋有电梯,豫康七标40、41、45栋有电梯,富鑫公寓1-10栋有电梯,山顶公寓1-6栋有电梯。豫康二三标、豫康七标其他楼栋无电梯,为6层建筑。
2.3招标范围:豫康二三标、豫康七标、富鑫公寓、山顶公寓原有旧空调保护性拆除并搬运放置到招标人指定位置(郑州航空港区内),以及9284台空调新机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规格型号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交货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10日内保护性拆除原有3296台分体式挂机空调,并搬运、放置到指定地点(航空港区范围内);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的25天内完成3296台分体式挂机空调供货及安装。其它批次需求量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业、生产厂家及招标人技术要求标准。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2.9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制造商可以将品牌的不同型号产品授权多个代理商,但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3.2 投标产品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3.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其他要求:
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9日9时00分至2023年05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
6.3其他事项: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371-56567734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马哲
电话:0371-55131206
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电话:0371-56567456
邮箱:xinggangju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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