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3年6月10日10:00至2023年6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户名: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3/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92.64bP8U)对坐落于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12号世纪花园24-28栋4-7-1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03.11平方米)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12号世纪花园24-28栋4-7-1号房屋一套
标的物详情:不动产权证号:房桂林市秀峰区字第3030279944号、房桂林市秀峰区共字第30041930号、桂市国用(2009)第300915号;共有情况:与案外人刘民英共同共有;房屋坐落: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12号世纪花园24-28栋4-7-1号房;房产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2日;建筑面积:103.11平方米;所在楼层:7层;全部楼层:7层;户型:三房两厅两卫加阁楼;装修情况:精装;有无电梯:无电梯;楼顶情况:坡屋顶,已改装成阁楼;三通情况:通水、通电、通网络;房屋周边情况:位于桂林市城区,周围配套齐全,距离西门菜市500米左右。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不包含可以移动的家具家电)。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6月10日10:00至2023年6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价为不含增值税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账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的,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公告期间有意购买者请自行联系执行员进行看样。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对本标的物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桂0328执361号,开户银行:广西龙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新支行,子账号:350912010111188811-1011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所需时间和费用等事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十、因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卖方承担的,本次拍卖根据执行案件的需要,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特别注意:拍卖成交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车辆等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起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费、管理费、交通违章款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自理。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优先购买权行使: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优先权人,应于拍卖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法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看。
咨询电话:0773-7511066 执行内勤
17776520090 李法官
拍卖监督电话:0773-751220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龙脊大道园区
附:1、竞买须知。
2、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