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电梯维修(2023-GKZJ-003)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特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梯维修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单 价 |
数 量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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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源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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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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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道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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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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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序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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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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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滑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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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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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光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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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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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靴靴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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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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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松闸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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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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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清洗及修理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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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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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缓冲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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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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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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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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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需要更换的其他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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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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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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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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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报价的配件需要质保一年,如有疑问可以现场勘察,具体的维修清单可以根据勘察情况进行报价。
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单位优先
2.1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
2.2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2.4供应商资质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5供应商资质具备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6供应商资质具备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2.7供应商资质具备 国有企业性质以及纳税资质等级A级
3.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均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及规格、产品标准达到询价通知书、国家或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性能,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2 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服务,验收标准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数量、货品外包装、质量标准及要求。采购人在验收时对协议货物的参数等有异议,或对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发现质量、技术、性能、参数等方面有问题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货物,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验收后,采购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协议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本项目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均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3.3 服务地点: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八三工地
3.4 交货日期:按协议约定执行
3.5 付款方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3.6 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包干总价),如货物的包装、运输(送达采购人制定地点)、安装调试费、装卸、人工费、验收、货款、税费等一切费用。
3.7 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在签订协议时具体明确约定。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3年6月14日17时前
2.报价方式及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八三工地B5。
3.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牛福磊,联系电话:18967261421
4.纪检监督电话:联系人:李玉忠,联系电话:18967262797。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证明资料复印件;②报价表(**元)(盖章);③满足技术及服务要求承诺函;公司成立不少于三年以上。
2.密封及盖章要求。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