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2023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2-HZGAC2023-12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2023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2023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杭州铁路公安处为满足基层派出所工作需求,现需配备8辆警用电动巡逻车。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1批。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
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雪涛 联系电话:0571-851300386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政策。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报名登记表。以上资料须携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
金 额:5000元整;
支付形式: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
户 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账号:201000065548152
备注:ZJCT2-HZGAC2023-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
地址:杭州市清江路60号
联系方式:顾警官 0571-56720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翁祖晨 0571-88955386 15179860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警官
电 话: 0571-567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