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办公楼及营业部装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办公楼及营业部装修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办公楼及营业部装修施工项目
2.2 项目编号:0635-2301N134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
装修施工共包含两部分:郑州航空港区支行办公楼装修施工,装饰范围4412.91m²;郑州航空港区支行营业部装修施工,装饰范围408.37m²;最终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现场最终图纸及清单为准。
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5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工期:60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装修施工项目的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证明),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2.2拟派项目经理应于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装修施工项目的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证明;如合同不显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的,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3 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设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设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4.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3 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在以往与其他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网页,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报名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5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150米金成大厦B座)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四港联动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东北320米
联系人: 曹老师
电 话:138381358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王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262070717、0371-65528001
电子邮件:327524858@qq.com
8、账户信息
标书费账户信息:(请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 号:410015260100596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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