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已按上述要求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拍卖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4日10:00起至2025年12月5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8?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闽AD27197别克牌小型轿车
标的情况: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车辆品牌:别克牌SGM7008LLBEV 微蓝6,车身颜色:白色,VIN码:LSGKM8R20RW013944,发动机号:MHE240350654,登记日期:2024年05月20日,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燃料种类:电。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为:130KW,驱动电机型号:TZ153XS136,本次未对车辆进行启动测试,无法保证车辆能否正常启动。行驶里程:101906KM(仅供参考),车辆右边有轻微刮痕,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不详,车辆行驶证、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更多车辆信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4000元;起拍价:23800元;保证金:4760元;增价幅度:3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荣昌区玉带农业公园停车场内。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停车费欠费情况请咨询车辆管理员(陈老师联系电话:19112877395),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车辆性质的变更,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拟新上户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5、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限购规定和过户政策,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据了解,该车辆有事故、理赔、出险、违章记录,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谨慎竞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7、评估报告中所载明的车辆事故、出险记录仅供参考,具体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清楚。
8、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其报名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请竞买人注意。
二、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咨询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预约。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六、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2、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迎宾分理处;账号:1901040120010002802133784)。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及利息。
5、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标的物税费缴纳
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搬运费、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交付
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有标的物结构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7384047098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B区(成众上品对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