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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阿克苏市北京东路7号丝路名城10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阿克苏市北京东路7号丝路名城10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的拍卖公告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2日10时至2026年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座落于阿克苏市北京东路7号丝路名城10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 有电梯,建筑面积114.64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未装修完毕。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无沉降不均匀情况,地面平整,门窗启闭灵活。该标的地理位置较优越,交通便利。宗地外达到七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通气”,宗地内达到七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场地平整”。宗地座落土地地势平坦,基础设施完备,估价对象四至界线清晰,宗地形状较规则。
双方当事人议价:550272.00元;起拍价:435632.00元; 保证金:3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专业拍辅机构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现场:阿克苏市北京东路7号丝路名城小区,看样咨询时间:自2026年1月27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见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条件与竞买方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阿克苏市北京东路7号丝路名城10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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