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10号康宁大厦A座-1401(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10号康宁大厦A座-1401房地产的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6月23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案外人刘毓秀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10号康宁大厦A座-1401房地产。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记载,该标的物为钢混结构,房屋总楼层为16层,所在楼层14层,建筑面积为150.73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010036871,房屋登记日期2006年3月31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面积14.0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
该房屋已被本院查封。无相关权利人申报租赁,空房,已入户,屋内有少量物品。评估价为6215502.66元。
本次起拍价:3480681.5元;保证金:696000元;增价幅度:17400元。
特别提示:土地的权利性质为划拨,买受人购买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10号康宁大厦A座-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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